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
公告
齐勇:
本院受理(2023)皖0826民初5850号原告石文亚诉被告齐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95条的规定,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、开庭传票、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、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,答辩期及举证期至公告送达期满后第15日届满。并定于2024年1月9日09时30分在宿松县法院程集法庭开庭审理。逾期依法判决。
特此公告。
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
承办法官:程集法庭祝建中
联系电话:0556-77612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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