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
公 告
夏德舟、刘晓梅:
本院受理(2023)皖0826民初3736号原告张佛茨与被告夏德舟、刘晓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95条的规定,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、开庭传票、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、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、诉讼风险提示书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,答辩期及举证期至公告送达期满后第15日届满。定于2023年12月5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。
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日
附公告单位联系方式:
承办法官:陈施见
地 址: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
邮 编:246500
电 话:(0556)3550911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