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
公 告
马钱军:
本院受理(2023)皖0826民初5636号原告吴伟与被告马钱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、开庭传票、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、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、廉政监督卡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,答辩期及举证期至公告送达期满后第15日届满。定于2023年12月2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,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。
特此公告
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
承办法官:速裁庭谢亚栋
联系电话:0556-35508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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